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退休無望
高齡就業之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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OUR 

STORY

面對台灣社會逐漸邁入超高齡社會,不少就業者在屆齡退休時,不再像以往一
樣,能夠安心的規畫退休生活,由於退休金不足以支應生活所需,許多已年屆
65歲的高齡者仍持續在職場打滾。隨著少子化與高齡化的趨勢,政府、企業或
雇主、及勞動者間三方,面對高齡化後造成的缺工現象及台灣勞動人口結構改
變的問題,該如何調整與因應?

大多數的高齡就業仍是從事勞力方面的工作居多,根據行政院主計處2014年做的中高齡工作歷程調查報告顯示,45歲以上就業者的工作內容,以製造業及生產操作、勞力工的比例最多,總共占了66.22%。

65歲以上職業別百分比

資料來源/行政院主計處     製圖/歐碧薇

45-64歲職業別百分比

根據行政院主計處統計,2018年每月平均高齡就業人口約28萬人,占總就業人
口的比重約2.4%,相較民國97年的高齡就業人口約19.1萬人,占總就業人口比例
為1.8%。兩者對比,高齡就業人口上升近9萬人,十年間成長約4.7成。可見高
齡者投入職場的數量明顯上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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資料來源/行政院主計處     製圖/陳俐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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政府立專法

保障高齡就業者權益

       總統蔡英文在2016年的政見中指出,推動中高齡就業專法,建構友善中高齡的就業環境是必須推動的勞動政策之一。


       2018年勞動部公布《中高齡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》專法草案,針對45歲以上求職者,政府會提供不同的輔導與補助措施,並給予雇用中高齡求職者的雇主獎助金。同時,也鼓勵企業釋出更多職缺提供給中高齡及高齡求職者,保障其就業權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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選才應以能力為重點 杜絕年齡歧視

        儘管政府已設立專法保障中高齡求職者,《就業服務法》第五條也已明定,為保障國民就業機會平等,雇主不得以與工作內容無關之準則選用求職者,否則即是歧視。然而,年齡歧視仍為這群人在求職過程中的普遍障礙,像是到達一定年紀後,雇主便會質疑你的體能狀況,尤其社會對於高齡者的刻板印象,諸如生產效能低、資訊落差等等,導致「年齡」為職場中常見的之就業歧視。

        中正大學心理學系教授姜定宇認為,如同其他諸多種類的就業歧視,年齡並非是徵才的重點,而應該從工作能力、經歷方面等,評估符不符合公司所需要的人力特性,這才是雇主在徵才時的核心價值,而非單純以年齡來篩選求職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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